破产法+债权人会议

来源:志趣文     时间: 2024-05-19
  • 债权会议应该由谁主持
    法律主观:债权会议应该由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指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会议可以成立债权人委员会,对于管理人的工作进行监督。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条 债权人会议设主席一人,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债权人会议。
  • 债权人会议必须在法院开吗
    债权人会议的召集:(1)召集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以后的债权人会议由会议主席召集。(2)召集的时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为法定会议,应当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召开,或者在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
  • 我国破产法规定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有哪些?
    法律分析:我国破产法规定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有:1、核查债权情况;2、向人民法院申请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3、监督管理人;4、任免债权人委员会成员;5、决定债务人的营业停续;6、通过重整计划、通过和解协议、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和分配方案;7、人民法院认...
  • 债权人会议谁主持
    法律主观:1、理顺参会人资格,宣布债权人资格审查结果;2、安排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债权人询问;3、清算组通报债务人的生产经营、财产、债务情况并作清算工作报告和提出财产处理方案及分配方案;4、讨论审查债权的证明材料,财产的债权担保情况及数额、讨论通过和解协议等;5、安排人员记录...
  • 企业破产程序中的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成会议记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六十二条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 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
  •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议程是什么意思
    法律主观: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议程,是指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所议决的事项及其会议流程。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是由人民法院召集的,而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是由法院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等人员提议召开,并由管理人通知各债权人出席参加的。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 第一次债权人...
  •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1、决定破产清算组织人员的选聘和解聘;2、决定破产清算组织方案的制定和修改;3、决定破产清算组织的监督人选聘和解聘;4、决定破产清算组织的报告和财产清单的审核;5、决定破产清算组织的财产处置方案的审核;6、决定破产清算组织的费用预算和费用支付的...
  • 破产法债权人会议的表决规则
    法律规定的债权人会议的表决规则是: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
  • 破产法债权人会议的表决规则是什么
    《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债权人会议的表决规则是: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
  • 破产法中债权人会议的作用有哪些
    作用有: 一、 债权人会议 代表了全体 债权人 的利益; 二、债权人会议是全体债权人意思的表示,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行使任何权利,都必须通过债权人会议才能行使。 三、债权人会议是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的基本形式。 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核查债权; (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

  • 18661922845:   债权人会议行使哪些职权 -
    马界馥  ______ 您好,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二)监督破产财产分配;(三)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四)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债权人委员会执行职务时,有权要求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作出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接受监督的,债权人委员会有权就监督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作出决定.

    18661922845:   什么是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如何组成?
    马界馥  ______ 债权人会议是指依据人民法院的通知和公告组成由全体债权人组成的,反映和表达全体债权人共同意志并 参与破产程序对破产事项进行决议的自治组织.根据企 业破产法...

    18661922845: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是什么?
    马界馥  ______ 《企业破产法》第15条规定:“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是: (1)审查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及其数额; (2)讨论通过和解协议草案; (3)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除此之外,债权人会议还有听取债务人企业整顿情况的报告的权利(该法第20条),监督破产清算组活动的权利(破产法意见第53条),申请终结整顿的权利(破产法意见第37条)等.可见立法在债权人会议的决议权方面规定得较为充分,但在具体参与权的行使以及对程序进行的制约和监督方面稍显薄弱.比如,破产管理人的选任及是否设置常设的破产监查人方面,还有对营业的是否继续和破产财产管理的指示方面,立法并未给予债权人会议表示其意志的机会.

    18661922845:   破产法债权人会议如何表决 -
    马界馥  ______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但,在重整计划草案表决中,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