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考题 国际商法案例分析题,考试要用的!紧急!感谢!

www.zhiqu.org     时间: 2024-06-14
第(1)(2)用《通则》
  第7.1.7条(不可抗力)
  (1)若不履行的一方当事人证明,其不履行是由于非他所能控制的障碍所致,而且在合同订立之时该方当事人无法合理地预见,或不能合理地避免、克服该障碍及其影响,则不履行的一方当事人应予免责。
  (2)若障碍只是暂时的,则在考虑到这种障碍对合同履行影响的情况下,免责只在一个合理的期间内具有效力。
  (3)未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必须将障碍及对其履约能力的影响通知另一方当事人。若另一方当事人在未履行义务方当事人知道或理应知道该障碍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没有收到通知,则未履行义务方当事人应对另一方当事人因未收到通知而导致的损害负赔偿责任。
  (4)本条并不妨碍一方当事人行使终止合同、拒绝履行或对到期应付款项要求支付利息的权利。
  
第(3)用《通则》
第6.2.2条(艰难的定义)
  所谓艰难情形,是指由于一方当事人履约成本增加,或由于一方当事人所获履约的价值减少,而发生了根本改变合同双方均衡的事件,并且
  (a)该事件的发生或处子不利地位的当事人知道事件的发生是在合同订立之后;
  (b)处于不利地位的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合理地预见事件的发生;
  (c)事件不能为处于不利地位的当事人所控制;而且
  (d)事件的风险不由处于不利地位的当事人承担。

商场是不应该赔偿的。首先,商场和你的人身伤害之间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其次,按照公序良俗原则,如果商场要赔的话,这个社会秩序都会混乱。比如说,我邀清别人一块吃饭,别人出门不小心摔倒了,我要承担责任,这公平吗?

国际商法题目?~

个人浅见:1 答案:虽然是不可撤销信用证,但装运期和信用证的不符,所以银行是不可能付款给你的。首先,我方是否能出具“卖方所订船只因故未能按期抵港装运”是由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其次,我方可以要求对方出具由第三方(可以我方和对方协调确定)出具的货物损坏等证明,都则对方没有权利进行就地销毁等行为。再次,通过和对方进行协调,协调不成选择仲裁或诉诸法院。

(一)(1) 8月1日传真是:要约
(2) 8月10日回电是:反要约
(3) 11月5日提货通知是:就是提货通知
(4) 11月8日电传是:要约拒绝
(5)成立合同的要约是8月10日(回电)
(6)成立合同的承诺是11月8日
(7)接(5),A公司应支付的合同价格是每吨800美元(反要约时的价格)

(二)变更为非实质性变更,根据《公约》规定:“若受盘人在表示接受时,对发盘内容提出某些非实质性的添加、限制和更改(如要求增加重量单、装箱单、原产地证明或某些单据的份数),除非发盘人再不过分延迟的时间内表示反对期间的差异外,仍可构成有效的接受,在此情况下,合同的条件就以该想法盘的条件以及接受中所提出的某些更改为准”因此合同仍然成立。(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四)(1)《海牙规则》要求承运人在整个航程过程中是否均应该尽到使船舶适航的责任?为什么?
是。《海牙规则》第三条规定:1.承运人须在开航前和开航时克尽职责:
(a)使船舶适于航行;
(b)适当地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供应船舶;
(c)使货舱、冷藏舱和该船其他载货处所能适宜和安全地收受、运送和保管 货物。
2.除遵照第四条规定外,承运人应适当和谨慎地装卸、搬运、配载、运送、 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


不可以,承运人没有可尽职责使船舶适航。


#明很婵# 急求一道国际商法题中国工艺品A厂与美国贸易公司B厂,长期进行工艺
(17370754820): 回答: 1、双方的合同争议是否运用联合国国际售货合同公约来解决,为什么? 不是、是国际商会(ICC)的条约和海运保险公约,因为最终交易合同是按不可撤消跟单信...

#明很婵# 关于国际商法的一个分析题,高分悬赏!
(17370754820): 1、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公司企业,它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各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在财产责任上,子公司和母公司也各以自己所有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财产责任,互不连带. 2、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上,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 3、本案中这是三个独立法律主体,A公司按占B公司的资产比例承担债务,A公司占资比例为X%.债务20万元*X%是A公司承担的债务.5万元*X%是A公司的资产.

#明很婵# 国际商法题目求解答1986年7月27日我国某公司应荷兰A商号的请
(17370754820): 本案中,经过推迟的要约有效期是8月30日,荷兰A商号的承诺于8月26日到达,是有效承诺,合同应于8月26日成立.我方公司以“由于世界市场价格变化,货物在接到承诺电报前已售出”为由不履行合同,是完全没有法律依据的违约行为,也不属于情事变更的情形.

#明很婵# 国际商法题目:中国公司与美国公司根据2010通则,以FOB上海条件签订出口合同,目的港纽约.投保后? -
(17370754820): (1)美国公司与承运人签订海运合同?.(2)该批货物应由美国公司投保并支付保费.(3)出口公司交货地点在装运港上海的船上.(4)货物迟延到达目的港而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 (5)根据《海牙规则》,索赔的诉讼时效期限为自货物交付之日的次日起算一年内.

#明很婵# 问一个国际商法中有关合同的题目~ -
(17370754820): 乍一看,我的回答是:纠纷因某农场而起,应为从电文内容来看,某公司的传真属于要约邀请,而某农场却勿把它当作是要约,随即做了承诺,导致后面发生纠纷.合同不成立,某公司可以拒收货物.但是看到最后发现某公司已经付了货款,觉得刚才的回答有勿,应该否定一下.

#明很婵# 求助一道国际商法的案例题帮帮忙2013年4月10日,A公司与B公
(17370754820): 1、B公司应该向A要求付款,因为B公司是与A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B公司最早可以于4月25日要求付款.因为这一天货物送到目的地,而合同约定货到付款.2、对于因交通事故受到损坏的500台笔记本电脑,应当由B公司承担风险损失,因为在目的地交付完好无损的货物是卖方的责任.因此,在交货之前的风险应该由B公司承担.3、B公司多装运的100台笔记本电脑可以作为损害的电脑的补充发货,交予买方并向买方收取这100台电脑的货款.4、C公司有权拒付50台质量不符的电脑款,但无权拒绝支付符合要求的电脑货款.且可以要求退换50台质量不符的电脑,但不能够要求退回所有的电脑.

#明很婵# 帮忙解决一个关于(国际商法)的卷子 -
(17370754820): 1、答:A有/无偿合同 :判断标准是对价,当做是有偿还是无偿了.2、我国对于接受生效的时间问题采纳() 答:A到达主义.(说明:英美法系一般采投邮主义、大陆法系一般有到达主义,我国采用到达主义)3、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

#明很婵# 国际商法的案例题 求解 急
(17370754820): 很简单的一个考不可抗力的问题 合同签订后政府发布征用令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 此时供应商无论是将剩下的100吨 平均分给3个A BC还是将100吨直接供给其中一个 但是实际运用中 政府征用时会很明显说明征用了ABC 3个人中的哪两个的100吨 这道题目出的不够严谨 考试的时候不会出这种题目的 但是话说回来这是不可抗力中最简单的案例了

#明很婵# 求国际商法案例分析答案 -
(17370754820): 合同不成立.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十八十九条的规定,只要要约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要约是可以撤销的,本案例中,美国生产商B于10月2日向德国建筑商A发出撤销其9月10日要约的传真.而同年10月10日,德国建筑商A才对9月10日的要约表示承诺,所以合同是不成立的.

#明很婵# 国际商法考试题 -
(17370754820): 《海牙规则》第四条第二款对承运人的免责作了十七项具体规定,分为两类:一类是过失免责;另一类是无过失免责.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争论最大的问题是《海牙规则》的过失免责条款,《海牙规则》第四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由于船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