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事犯罪从属性理论? 什么是犯罪人?如何正确理解犯罪人的本质属性

www.zhiqu.org     时间: 2024-06-02

一、共犯从属性理论是德、日等大陆法系刑法学共犯论的基本原理,探讨狭义共犯的成立(或可罚性)是否从属于正犯的实行,以及从属之正犯应具备何种条件。

二、共犯从属性理论包括实行从属性和要素从属性两方面内容,实行从属性说和限制从属性说应予提倡。共犯从属性理论可以贯彻与应用到共犯的成立条件及其他相关的一系列共犯具体问题中。

三、比如共犯未遂的可罚性、加功于符合构成要件但阻却违法之正犯行为的可罚性、加功于无责任能力正犯行为的可罚性、加功于不可罚事后行为的可罚性、加功于无故意正犯行为的可罚性、未遂教唆的可罚性、间接或连锁共犯的可罚性、共犯与身份之情形的认定、共犯发生认识错误的认定。

扩展资料:

一、《共犯体系和共犯理论》从是否应当采纳统一的正犯体系这种问题意识出发,对共犯的处罚根据和共同正犯的归属原理等重大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系统研究。

二、揭示了行为无价值论和结果无价值论的对立在共犯领域中的展开。

三、无论是在共犯论的体系化方向上,还是在未遂的教唆、承继的共犯等具体问题的解决上,本书都提供了值得珍视的学问资源。

四、高桥则夫,1951年出生于日本东京,1975毕业于早稻田大学法学部,现任早稻田大学大学院法务研究科教授,法学博士(早稻田大学)。

五、《共犯体系和共犯理论》是2010年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日)高桥则夫。

参考资料:

共犯体系和共犯理论---百度百科



德、日在共犯的本质问题上素来有共犯从属性说与共犯独立性说的学派立场之争,现在共犯从属性说无疑属于通说。日本学者将共犯从属性的内容归结为实行的从属性、要素的从属性与罪名的从属性。关于要素的从属性,自从德国学者M.E.迈耶提出可能存在夸张从属形式、极端从属形式、限制从属形式、最小从属形式的分类以来,四分法一直得到德、日多数学者的赞成。夸张从属性说认为,共犯的可罚性(也可谓成立条件)除了必须从属于正犯的构成要件该当型、违法性、有责性之外,还必须从属于正犯的加重、减轻情节。极端从属性说认为,共犯的可罚性必须从属于正犯的构成要件的该当性、违法性及有责性。限制从属性说认为,共犯的可罚性只需从属于正犯的构成要件的该当性与违法性,而不必要求正犯具有有责性。最小从属性说认为,共犯的可罚性只需从属于正犯的构成要件的该当性,而不必要求正犯具有违法性、有责性。此外,国外还有学者在四分法之外提出所谓一般违法从属性说,即认为正犯行为不必该当于构成要件,一般只要是单纯的违法行为即可。夸张从属性说因为违反了日本刑法第65条第2项“因身份而特别加重或者减轻刑罚时,对于没有这种身份的人,判处通常的刑罚”以及德国刑法第29条“数人共同犯罪的,各依自己的罪责受处罚,不考虑他人的罪责”的规定,故几乎没有支持者。

  共犯从属性理论是德、日等大陆法系刑法学共犯论的基本原理,探讨狭义共犯的成立(或可罚性)是否从属于正犯的实行,以及从属之正犯应具备何种条件。共犯从属性理论包括实行从属性和要素从属性两方面内容,实行从属性说和限制从属性说应予提倡。共犯从属性理论可以贯彻与应用到共犯的成立条件及其他相关的一系列共犯具体问题中,比如共犯未遂的可罚性、加功于符合构成要件但阻却违法之正犯行为的可罚性、加功于无责任能力正犯行为的可罚性、加功于不可罚事后行为的可罚性、加功于无故意正犯行为的可罚性、未遂教唆的可罚性、间接或连锁共犯的可罚性、共犯与身份之情形的认定、共犯发生认识错误的认定,等等。

与犯罪有关的行为属性都有哪些?什么是行为属性?~

就是指与犯罪行为相关的属性,比如行为人的一般特征包括年龄,性别,身高,体力,心态,文化程度等,还有就是行为人特性包括行为人职业,技能,习惯,嗜好,经历,犯罪水平等等。

犯罪人指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严重越轨行为,应受法律和道德责罚的自然人。
本质属性包括一般属性和特殊属性,一般属性里指人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或融合,也是具有理性和自我意识的精神性存在,而且人性是善恶相融的,特殊属性是则是指犯罪人所特有反社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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