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zhiqu.org     时间: 2024-06-02
法律的名词解释是什么?~

法律解释是指对法律的内容和含义所作的说明。
1、正式解释,通常也叫法定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正式解释有时也称有权解释。根据解释的国家机关的不同;法定解释又可以分为立法、司法和行政三种解释。
2、非正式解释,通常也叫学理解释,一般是指由学者或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
3、法律解释指由一定的国家机关、组织或个人,为适用和遵守法律,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政策、公平正义观念、法学理论和惯例对现行的法律规范、法律条文的含义、内容、概念、术语以及适用的条件等所做的说明。
4、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系统,这一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它通过规定人们在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5、法律体系也称法的体系,是指有已过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法律解释可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
正式解释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对有关法律条文所进行的解释,这种解释具有法律效力,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凡属于法律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解释,这种解释就是立法解释;司法解释是由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即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两高解释;不属于审判或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由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叫做行政解释。其中立法解释居于主导地位,司法解释、行政解释不能与立法解释相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