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革命意义 土地革命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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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革命的意义:

这是中共党史上的一个关键时期,它经历了从大革命的失败到土地革命的兴起,从红军第五次反“围剿”的失败到抗日战争的兴起两次历史性转变。期间,中国共产党建立了12块革命根据地。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武装起义有100多次,遍及14省140多县(市),参加起义的工农群众和革命士兵有数百万人。

这些起义,高举土地革命和武装斗争的旗帜,给国民党反动派的屠杀政策以有力的回击。起义保存下来的武装成为中国工农红军的主要来源。

扩展资料

革命成果

“九一八”事变后,东北3省人民和部分爱国官兵,在中国共产党的影响、推动和领导下,纷纷组戚抗日义勇军,英勇抗击日本侵略者。1934年11月,共产党领导的东北抗日武装开始改编为东北人民革命军,1936年又改称东北抗日联军,成为东北抗H游击战争的主体。

到1937年7月,部队发展到11个军另1个师,井3万余人。东北3省的抗日游击战争,打击日本帝国主义的殖民统治,促进了全国人民的抗日救亡运动。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工农红军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走过了极其艰难曲折的道路。曾从最多时的30万人减少到约3万人,但在战争实践中锻炼出一支英勇善战的新型人民军队。

开创了一条以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全国胜利的革命道路,造就了大批优秀的指挥员,积累了丰富的斗争经验,形成了一整套适合中国革命战争情况的战略战术,为实现全国抗战和发展中国革命事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地改革运动是在中国人民取得全国革命胜利之后,建立了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的条件下进行的,它同解放前革命战争年代进行的土地改革运动相比较,虽然在土地改革的目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某些重大措施上有基本相同之处外,但也有它自己不同的特点,概述如下:

1.强调了土地改革必须有准备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

解放后的土地改革是我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社会改革运动。中国是一个大国,情况极为复杂,在华东、中南、西南等广大新解放区,国民党政府潜伏下来的反革命分子和分散在农村广大地区的政治武装土匪、地主恶霸的反革命破坏活动仍然十分猖獗,社会秩序极不安定,立即进行大规模的土地改革的条件尚不具备。刘少奇在《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中就强调指出,今后的土地改革必须“有领导地、有计划地、有秩序地”分期分批地进行。他说,对于今年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就不要去进行土地改革,如有农民自发地起来进行土地改革,应说服停止,对于决定在今冬进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则应集中力量在夏秋两季进行准备。

为了摸索在广大新解放区顺利地开展土地改革的经验,党和人民政府在全国土地改革运动开展之前,于1949年冬季在解放较早的新解放区,如华北城市近郊和若干地区以及河南省一半的地区,总约二千六百万农业人口中进行了土地改革,取得了新的经验,避免了一些大的偏差,这对于指导今后全国广大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胜利进行有着重要意义。

在广大新解放区,党和政府进行了一系列的工作,为土地改革创造条件。在华东、中南、西南、西北等新解放区开展了清匪反霸和减租减息的斗争,经过半年多的时间,取缔了反动会道门,打击了反革命分子和地主恶霸的破坏活动,基本上肃清了匪患,安定了社会秩序;废除了国民党反动统治遗留下来的保甲制度,通过种种斗争,从政流上、经济上打击了封建地主阶级当权派;普遍地建立了农民协会,召开了县、区、乡三级人民代表会议和农民代表会议,建立了农村基层政权和地方民兵组织,培养了一批农民骨干和积极分子,初步地把农民组织起来了。这就为在广大新解放区开展土地改革运动准备了必要的条件。

党和人民政府还作出决定,为了加强党和政府对土地改革工作的领导,规定县以上的各级人民政府,经人民代表会议推选或上级人民政府委派适当数量的人员,组成土地改革委员会,负责指导和处理有关土地改革的各项事宜;规定县以上的领导机关在开展土地改革运动前,要选择少数地区进行典型试验,在方法上采取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在总结典型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逐步地分批开展。党和政府各级组织集训了大批进行土地改革工作的干部,全国每年派到农村的土地改革工作,队达30万人以上。其中,华东和中南两区在土改前就集训了18万土改工作干部。

根据全国各地区的不同情况,党和人民政府决定从1950年冬季开始,用两年半或三年左右的时间,分期分批地完成土地改革。第一批,从1950年冬季开始到1951年春季,首先在华北、华东、中南、西北等约一亿二千多万农业人口的地区进行;第二批,从1951年冬季开始到1952年春季,在华南、西南等约1.1亿农业人口的地区进行;第三批,从1952年冬季开始到1953年春季,主要在少数民族地区约3000万农业人口中进行。

实践证明,在这场涉及到几亿农民的大规模的社会变革中,由于采取了有领导有步骤有准备有秩序地分期分批地进行,从而避兔了在这类情况下通常难以避免的生产力的破坏,有力地促进了整个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2.政治上中立富农,经济上保存富农经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是指导这次全国性的土地改革的根本大法,也是党的土地改革总路线和总政策的具体体现。这条土地改革的总路线和总政策是: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它同解放战争时期党所规定的土地改革总路线和总政策(即:依靠贫农,联合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以及一九四七年十月所颁布的《中国土地法大纲》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但由于新中国成立后情况不同于革命战争年代,因而党指导土地改革的总路线和总政策中又作出了某些新的规定。其中最大的变化就是在政治上明确提出中立富农,在经济上由征收富农多余的土地财产的政策改变为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第六条明确规定:“保护富农所在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及其他财产,不得侵犯,”“富农所有之出租的小量土地,亦予保留不动;但在某些特殊地区,经省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得征收其出租土地的一部或全部”。

在解放以后,党和人民政府采取政治上中立富农,经济上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是必要的正确的。我国土地改革中的富农问题,是在我国具体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一个特殊问题。我国的富农在农村人口中约占5%左右,占有土地约占全国总土地数的15% 左右。他们除了自己参加劳动外,还雇工和出租一部分土地,并兼放高利贷,故一般具有半封建性剥削的性质,而这种富农经济在全国农业经济中又不占重要地位,所以它不同于许多资本主义国家中的富农。但是,在解放战争时期,人民解放战争主要是依靠广大农民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援。而当时战争的胜负属谁尚未明朗化,人民力量还处于相对的劣势,一方面,富农在政治上的态度又倒向地主阶级和国民党蒋介石一边,反对人民解放战争反对土地改革,不相信人民能够赢得战争的胜利;另一方面,人民解放战争又要求农民付出极大的代价来支援战争。为了满足占农村人口70%左右的贫农、雇农的土地要求,保证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发展,1947年10月颁布的《中国土地法大纲》规定的征收富农多余的土地财产正是从当时这种政治形势和党的任务出发的,这在当时是必要的和正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战争已经结束,工人阶级掌握了国家政权,控制了整个国民经济命脉,党和人民政府可以用贷款、救济等办法帮助贫农、雇农解决生产上和生活上的困难,以弥补他们少分得的一部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的缺陷。同时,在全国解放以后,由于政治形势的变化,富农的政治态度有可能保持中立。因此,实行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是可能的,也是必要的。保存富农经济,可以在土地改革运动中减少阻力,政治上有利于孤立地主阶级,使土地改革打击面由占农村人口的8%左右缩小为3—4%;有利于保护中农和小土地出租者,扩大了农村反封建统一战线;在经济上解除农民在发展生产中的某些不必要的顾虑,有利于恢复农村生产。

采取政治上中立富农,经济上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还是从建国初期复杂的阶级斗争形势和党的战略出发的。建国初期,我们主要的打击方向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的残余势力。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三中全会上所作的《不要四面出击》重要讲话中就根据当时的政治形势提出党的战略策略思想。他指出我们首先集中力量打击三大敌人的残余势力,不要四面出击,树敌太多。从这个战略策略思想出发,我们在城市强调了团结民族资产阶级,在农村采取了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同《中国土地法大纲》不同之处,除保存富农经济外,还有若干新的规定:第二、四条规定,对地主只限于没收土地、房屋、耕畜、农具、粮食等五类财产,其他财产包括地主经营的工商业不予没收,第五条规定,因从事其他职业或因缺乏劳动力而出租小量土地者(按当地人口平均所有的土地数量,其土地不超过平均土地数的二倍者)均保留不动;债务问题不在土地改革中解决,另行处理。等等。这些新的规定更有利于中立富农,分化和孤立地主,稳定民族资产阶级。

3.建立最广泛的城乡反封建统一战线

建立最广泛的城乡反封建统一战线,是土地改革运动取得胜利的重要保证。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在开展土地改革时曾经建立了反封建的统一战线。建国以后,党和人民政府要在占全国人口2/3的广大地区进行土地改革,就更有必要也有可能建立最广泛的城乡反封建统一战线。

在农村,党和人民政府首先建立了以贫农、雇农为核心的,包括中农在内的占农村总人口90%以上的广泛的反对封建统一战线。贫农和雇农是农村中的半无产者,他们为占农村人口的70%左右,依靠他们是胜利地完成土地改革任务的首要条件。中农占农村人口20—30%。坚决贯彻团结中农的原则是建立农村反封建统一战线的中心环节。《中华人民共国土地改革法》第七条明确规定:“保护中农(包括富裕中农在内)的土地及其他财产,不得侵犯”。党中央一再强调,在土地改革运动中,要团结中农,要严禁侵犯中农的利益,要保证各级农民协会的领导成员中,中农积极分子的数目不少于1/3,农民协会召开的贫农、雇农或手工业工人的代表会议,也要邀请中农代表参加。这样,就使贫农、雇农和中农联合起来,形成了占农村人口90%以上的反封建统一战线。同时还采取保护小土地出租者和中立富农的政策,从而最大限度地孤立了地主阶级,保证了土地改革运动的顺利进行和彻底的胜利。

在土地改革运动中,党和人民政府还发动组织各阶层人民支援农村的土地改革,建立全国规模的城乡反封建统一战线。其中最重要的一环就是正确处理同民族资产阶级的关系。民族资产阶级中的许多人与土地问题有密切关系。争取他们的支持或保持中立态度,都会减少土地改革的阻力。毛泽东主席在党的七届三中全会上的《不要四面出击》的讲话,提出一个很重要的策略思想,就是要稳定民族资产阶级,“要把他们团结在我们身边,不要把他们推开”,“我们需要采取这个策略”,以便最大限度地孤立和打击地主阶级和其他反对土地改革的反革命残余势力。毛泽东在政协第一届第二次会议上还专门就民族资产阶级问题阐述了党的政策。他指出:只要民族资产阶级和各民主党派站在革命人民方面过好土改关,为人民效力,等到将来实行私营工商业国有化和农业社会主义集体化时,人民不会忘记他们的。根据上述精神,党和人民政府在土地改革运动中实行了保护工商业的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第四条规定:“保护工商业,不得侵犯”,“地主兼营的工商业及其直接用于经营工商业的土地和财产,不得没收。不得因没收封建的土地财产而侵犯工商业,”“工商业家在农村中的上地和原由农民居住的房屋,应予征收。但其在农村中的其他财产和合法经营,应加保护,不得侵犯”。这就把许多与封建土地剥削有联系的工商业资本家吸收到反封建的统一战线中来。同时,党和人民政府运用各种形式,动员一切力量,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普遍深入的宣传工作,使土地改革的重要意义、政策法令,家喻户晓。党和人民政府还普遍地成立了城乡联络委员会支援土改,动员和组织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商界以及各界人士直接参加了土地改革的斗争,分期分批地组织了党政军干部、城市工人、知识分子、青年学生参加土改参观团和土改工作团,支援土地改革。

城乡反封建统一战线的建立,它的社会基础较之民主革命时期的反封建统一战线更为广泛,更有声势,它是土地改革运动胜利开展的重要保证。

4.有领导地充分发动群众,开展阶级斗争

土地改革的基本目的就是彻底消灭几千年来农村封建剥削制度,推毁农村封建势力,变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这是一场在政治上经济上翻天覆地的社会变革,是一场尖锐复杂的阶级斗争。地主阶级是不会自动放弃封建剥削和封建特权的,必然要千方百计地进行反抗和破坏。他们有的分散和隐藏土地、财产和其他生产资料、生活资料,企图逃避没收和斗争;有的隐瞒地主成分,伪装积极,骗取信任,混进农会,篡夺领导权,从内部破坏土地改革;有的用金钱、财物、粮食、美女拉拢腐蚀农会干部和积极分子,使之蜕化变质,成为地主在农会里的代理人;有的利用亲戚和宗族关系,派遣心腹、走狗混进农会,暗地进行破坏土地改革的活动;有的散布谣言,挑拔离间,制造农会干部之间、干部同群众之间、以及群众相互之间的不和及纠纷,其中逃避斗争和破坏土改;有的隐藏地契,私藏武器,等待时机,妄想变天;有的毁坏农具,宰杀耕畜,纵火放毒,刺杀干部,杀害积极分子,聚众闹事,甚至组织反革命地主武装暴乱。地主阶级的种种反抗和破坏土地改革运动的事件,几乎到处都有发生,有的地区还发生了农会干部、积极分子全家惨遭杀害,甚至发生全村被洗劫、被屠杀的严重事件。

要夺取土地改革运动的胜利,就必须贯彻党的放手发动群众的方针,把广大农民充分发动起来组织起来,同地主阶级进行面对面的斗争。在斗争过程中,不断地启发和提高农民群众的政治觉悟,使他们掌握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地行动起来,自己起来打倒地主,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和财产,自己起来保卫土地改革斗争的胜利果实。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打倒地主阶级,取得土地改革的彻底胜利。在政协全国委员会讨论土改时,有的民主人士表示拥护土改,但不主张发动群众,提出单纯依靠行政命令的所谓“和平土改”或“官办土改”的错误主张。周恩来总理在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政治报告中,严肃地批评了这种错误观点。党在领导土地改革的过程中,坚持了放手发动群众,领导农民自己起来打倒地主、夺取地主土地和保卫土地的群众路线的方针。土地改革运动一般经历了宣传酝酿,发动和组织群众;划分阶级,分清阵线;没收、征收上地,分配土地等阶段。

从1950年冬季开始,党和人民政府派出了大批土改工作队深入广大农村领导土地改革运动。他们在农村访贫问苦,与贫苦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举办农民积极分子短期训练班,召开农民代表会议,宣传党的政策,逐步地把广大农民组织起来,由成立贫雇农小组发展到建立包括中农在内的农民协会。在这个基础上,通过贫苦农民自己“吐苦水”、“挖穷根”、“算剥削帐”等方式,进行“谁养活谁”的教育,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政治觉悟和政策水平。然后在农民协会的具体组织下,同地主进行面对面的斗争,召开群众性的斗争会、说理会或审判会,控诉地主的罪恶,揭露其破坏土地改革运动的种种罪行,打垮地主阶级的威风,迫使其低头认罪。对于罪大恶极的恶霸地主,则由人民法庭依法惩处。经过这一系列的斗争,为分田铺平了道路。在这期间,根据政务院颁布的《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农民协会进行划分阶级,分清敌、我、友的阶级阵线。划分阶级是经过讲阶级、评阶级、通过阶级、批准阶级四个步骤和自报公议、张榜公布、大家讨论、通过定案的方法,最后由乡人民政府批准。划分阶级后,即开始没收地主的土地、农具、耕畜、多余的粮食及其在农村中多余的房屋;征收祠堂、庙宇、寺院、教堂、学校和团体在农村中的土地及其他公地。所有依法没收和征收的土地财产,由乡农民协会统一地公平合理地分配给无地少地及缺乏其他生产资料的贫苦农民。分配土地的方法是以乡或等于乡的行政村为单位,在原耕地基础上,按照土地数量、质量和位置远近,抽补调整,按人口统一分配。在分配时采取自报公议,反复商榷,张榜公布。对于地主也同样分给一份,强迫他们依靠自己的劳动生活,并在劳动中改造成新人。最后,由农民协会召开大会,烧旧契,颁发土地证,庆祝翻身,动员生产。

(三)新解放区土改的意义

广大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运动,自始至终遵循着党和人民政府所颁布的法令及其所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步骤进行,运动开展得既彻底而又有秩序。到1952年底,全国农村除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和尚待解放的台湾省以外,土地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土地改革运动取得了伟大的历史性胜利。全国共有3亿多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分得了7.4亿亩土地和大量生产资料及其他财产,免除了过去每年向地主缴纳的约700亿斤粮食的苛重地租。从此,广大农民真正获得了翻身解放。

土地改革运动的伟大胜利,彻底消灭了几千年来的封建剥削制度,打倒了地主阶级,摧毁了帝国主义和国民党蒋介石集团赖以实现反革命复辟的社会基础,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农民的政治觉悟,翻身农民成为农村主人,从而巩固了工农联盟,加强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广大农民说得好:“过去头顶地主的天,脚踏地主的地,现在都成为我们的了”。

土地改革运动的伟大胜利,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由于农民把在土改中获得的胜利果实的70—80%投入生产,又得到各级人民政府的扶助,使农业生产获得了迅速的恢复和发展,并为工业发展提供了原料和广阔的市场,有力地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恢复。1952年,全国工农业生产已经达到和超过我国历史上最高水平。农业生产总产值达到483.9亿元,比历史上最高年总产值增加了18.5%,比1949年的325.9亿元增长了48.5%,三年平均每年递增14.1%。1952年粮食产量为3278.3亿斤,比1936年历史上最高年产量的3000亿斤增加了9.3%,比1949年的2263.6亿斤增长了44.8%,棉花产量为2607.4万担;比1936年历史上最高年产量增加了53.6%,比1949年的888.8万担增长了193.4%。其他的农作物均有大幅度的增长。随着农业生产的大发展,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明显的改善。1952年同1949年相比,全国农民平均每户实际收人增长了30%以上。

农业的发展有力地推动工业的发展。1952年工农业总产值达到827.2亿元,比1936年历史上最高水平增加了20%,比1949年的466.1亿元增长了77.5%,三年平均递增21.1%。这就为即将开始的有计划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准备了条件。

土地改革运动的伟大胜利,以人力、物力、财力有力地支援了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斗争。广大农民在“保卫翻身果实”、“多产棉花多打粮,打败美帝野心狼”的口号下,以极饱满的热情,开展了爱国增产竞赛运动,投入了轰轰烈烈的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洪流中。广大农民普遍地订立了爱国公约,相争报名入伍,踊跃缴纳爱国公粮,表现出对我们伟大祖国和共产党的无比热爱。土地改革的完成,大大地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

土地改革运动的伟大胜利,结束了我国一百多年来的半封建性质的中国社会,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中的一项最基本的历史任务,这就为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为今后大规模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开展,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伟大转变创造了极为重要的条件。

土地革命,指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党在革命根据地开展打土豪、分田地、废除封建剥削和债务,满足农民土地要求的革命。

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开展打土豪、分田地、废除封建剥削和债务的土地革命,满足了农民的土地要求。1931年春,毛泽东总结土地革命的经验,制定出一条完整的土地革命路线。那就是: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这条路线,调动了一切反封建的因素,保证了土地革命的胜利。

为了保证土地革命的顺利进行,县、区、乡各级都建立了土地委员会。分田的大体步骤是:

(一)调查土地和人口,划分阶级;

(二)发动群众清理地主财产,焚毁田契、债约和帐簿,把牲畜、房屋分给贫雇家,现金和金银器交公。

(三)丈量土地,进行分配,公开宣布分配方案,插标定界,标签上写明田主、丘名、地名和,面积。

土地革命使广大贫雇家政治上翻了射,经济上分到土地,生活上得到保证。为了保卫胜利果实,他们积极参军参战,努力发展生产。湘鄂赣革命根据地,仅半年之内,参加红军的翻身农民达3万多人。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的黄安七里坪的一个招兵站,一天就招收800名农民入伍。

这是中共党史上的一个关键时期,它经历了从大革命的失败到土地革命的兴起,从红军第五次反固”的失败到抗日战争的兴起两次历史性转变。期间,中国共产党建立了12块革命根据地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武装起义有100多次,遍及14省140多县(市),参加起义的工农群众和革命士兵有数百万人。这些起义,高举土地革命和武装斗争的旗帜,给国民党反动派的居杀政策以有力的回击。起义保存下来的武装成为中国工衣红军的主要来源

历史微课---土地改革的意义



土地改革的意义~

土地改革的意义
1、1952年底,全国土改基本完成,3亿多无地或少地的的农民分到了土地;
2、彻底废除了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彻底改变了农村的生产关系,促进生产力;
3、广大农民成了土地的主人,在政治上经济上翻了身;
4、农村生产力得到解放,为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国家工业化开辟了道路;
5、进一步巩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
6、摧毁了美蒋反动集团的社会基础;
7、大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农业生产活动迅速恢复和发展,为国家的工业化建设准备了条件.土地改革的完成,彻底摧毁了我国存在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地主阶级也被消灭;农民翻了身,得到了土地,成为土地的主人。这是人民政权更加巩固,也大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农业生产获得迅速恢复和发展,为国家的工业化建设准备了条件。

扩展资料:

土地改革的目的
1、土地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
2、土地改革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任务,是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扫清道路的,土地改革是为了解除地主经济及宗法制度对农民的人身束缚问题,解除农村商品经济发展障碍问题,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
3、中国的土地改革,由于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其目的就不再是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扫清道路,其第一个目的,也是直接目的,是要解决农村中因土地占有过分悬殊而造成的阻碍农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安定问题;土地改革的第二个目的,是要获得广大农民对共产党和新生政权的支持,以解决中国革命的前途问题,即解决中国共产党对新中国的领导权问题,和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谁领导谁的问题。解决战胜资产阶级,完成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
参考资料:土地改革-百度百科

土地革命的意义:
这是中共党史上的一个关键时期,它经历了从大革命的失败到土地革命的兴起,从红军第五次反“围剿”的失败到抗日战争的兴起两次历史性转变。期间,中国共产党建立了12块革命根据地。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武装起义有100多次,遍及14省140多县(市),参加起义的工农群众和革命士兵有数百万人。
这些起义,高举土地革命和武装斗争的旗帜,给国民党反动派的屠杀政策以有力的回击。起义保存下来的武装成为中国工农红军的主要来源。

扩展资料
革命成果
“九一八”事变后,东北3省人民和部分爱国官兵,在中国共产党的影响、推动和领导下,纷纷组戚抗日义勇军,英勇抗击日本侵略者。1934年11月,共产党领导的东北抗日武装开始改编为东北人民革命军,1936年又改称东北抗日联军,成为东北抗H游击战争的主体。
到1937年7月,部队发展到11个军另1个师,井3万余人。东北3省的抗日游击战争,打击日本帝国主义的殖民统治,促进了全国人民的抗日救亡运动。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工农红军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走过了极其艰难曲折的道路。曾从最多时的30万人减少到约3万人,但在战争实践中锻炼出一支英勇善战的新型人民军队。
开创了一条以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全国胜利的革命道路,造就了大批优秀的指挥员,积累了丰富的斗争经验,形成了一整套适合中国革命战争情况的战略战术,为实现全国抗战和发展中国革命事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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