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案件管辖的法律规定

www.zhiqu.org     时间: 2024-05-28
涉外案件管辖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1、牵连管辖,也就是特殊的地域管辖,是在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中,对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的被告起诉的,可以由与案件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2、协议管辖,即在涉外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中,当事人可以用书面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3、应诉管辖,即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的管辖不提出异议而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4、专属管辖,即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而发生的诉讼,由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5、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案件,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6、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的案件,由该外国人入境地或者被抓获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7、管辖不明或者需要指定管辖的,由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确定各级法院级别管辖的因素有以下情况:
1、案件的性质;
2、罪行的轻重和可能判处的刑罚;
3、案件涉及面及社会影响;
4、各级法院的职责条件等。
法律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
【属地管辖权】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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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5832207): (一)牵连管辖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诉讼标的...

#冉肥贸# 我国对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范围是怎样的 -
(17035832207):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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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肥贸# 我国涉外民事管辖基本原则 -
(17035832207): 要具体看什么案子,如果是婚姻的涉及财产的部分,如果财产在我国则我国享有管辖权,如果在国外不动产则我国不想有管辖权.

#冉肥贸# 我国对涉外离婚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
(17035832207): 1、我国涉外离婚管辖一般原则 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一般原则的例外...

#冉肥贸# 涉外案件的管辖? -
(17035832207): 要看你的案件是什么性质的.如果是合同,双方可以协议指定接受某一国的法律管辖,只要是与合同有关的地区就行.如果是其他案件,则要看你的具体是什么案件以及什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