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共同借款中,债权人可以放弃对其中一个债务人主张权利吗 连带共同保证中,债权人放弃要求其中一保证人承担责任是否有效

www.zhiqu.org     时间: 2024-06-06
债权人起诉部分共同债务人是可以的,可以指定部分共同债务人进行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之规定 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三、债权人能否放弃对连带责任保证人中的一人的诉权,即能否仅仅起诉其他保证人?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20条规定:“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因此,可以看出,保证人之间并非必要、不可分之诉,债权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或若干保证人进行诉讼。
有法行者App进行提供参考。

债权人可以放弃自己看权利,债务人不能放弃自己的义务,

不知道你说的放弃是什么意思,如果是不向其中一个要债的话是可以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一债务人清偿,债务人清偿后,可以向连带债务人追偿。
如果是说免除其中一个人事债务的话,债权人免除部分连带债务人债务效力及于其他连带债务人。因为债权人免除的其中一个人债务的效力不能对抗连带债务人之间的追偿权。

债权人可以放弃对其中一个债务人主张权利

您好!共同借款产生的是连带债务关系,作为债权人,是可以向其中一人主张全部权利的。如需进一步免费咨询,欢迎来电!

借条有两个借款人能否只起诉其中一个~

可以。在共同借款中,共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债权人只起诉其中一个债务人法院是会支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 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扩展资料:
债务纠纷解决方法:
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有效,其他保证人可以免除被免除保证人的份额的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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